(相关资料图)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将调整两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分工安排:原为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(驻粤办)服务范围的云南省,由今年7月1日起将改为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(驻成都办)的服务范围。届时,驻成都办的服务范围将包括四川、重庆、陕西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和青海;而驻粤办的服务范围则包括广东、福建、广西和海南。有关安排有助于整合相关办事处的资源,更好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地区的发展机遇,以及为当地港人港企提供更佳支援服务。(21世纪经济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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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将调整两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分工安排:原为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(驻粤办)服务范围的云南省,由今年7月1日起将改为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(驻成都办)的服务范围。届时,驻成都办的服务范围将包括四川、重庆、陕西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和青海;而驻粤办的服务范围则包括广东、福建、广西和海南。有关安排有助于整合相关办事处的资源,更好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地区的发展机遇,以及为当地港人港企提供更佳支援服务。(21世纪经济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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